為加強清遠市清城區區級儲備糧管理,確保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管理規范、運轉高效,有效發揮區級儲備糧保障糧食安全的作用,清城區發展改革局牽頭組織擬定了《清遠市清城區區級儲備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對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編制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糧食安全、糧食儲備調節、節約糧食等問題作出重要指示批示,黨中央、國務院及國家有關部委、省、市糧食部門陸續出臺系列文件對糧食儲備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考慮區級儲備糧管理情況和法治環境已發生較大變化,清城區發展改革局牽頭組織擬定了《辦法》。
二、編制依據
(一)《糧食流通管理條例》(2004年通過,2021年第三次修訂);
(二)《廣東省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2004年通過,2021年修訂);
(三)《廣東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2009年通過,2021年第三次修正);
(四)《清遠市市級儲備糧管理辦法》(2007年通過,2023年修訂);
(五)黨中央國務院及國家有關部委、省委省政府有關加強糧食儲備安全管理的相關文件。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8章44條,主要內容包括:
(一)進一步明確區級儲備糧管理要求和職責分工?!掇k法》規定了區級儲備糧的管理體制,明確實物庫存不得低于國家和省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明確發展改革部門(糧食和儲備部門)、財政部門、審計機關,以及市農發行、區糧食和物資儲備有限公司在區級儲備糧管理工作中的職責。
(二)進一步規范區級儲備糧的收儲、銷售和輪換的計劃管理?!掇k法》對區級儲備糧收儲計劃、銷售計劃的下達和實施,收儲計劃、銷售計劃的調整機制進行了明確,規定了收儲驗收確認程序,嚴格區級儲備糧入庫管理。規定了區級儲備糧的輪換原則,輪換要求以及輪換方式,增加了自主輪換等輪換方式。規定了區級儲備糧靜態輪換計劃的提出、批準、實施、調整機制,以及輪換入庫確認程序,明確靜態輪換輪換架空期不得超過4個月,經批準最長延期不超過2個月。同時,對區級儲備糧收儲、銷售、輪換計劃的執行情況的報告作出要求,并規范區級儲備糧的交易方式。
(三)進一步規范區級儲備糧的儲存和動用?!掇k法》規定了區級儲備糧的承儲方式,明確經區政府批準,區級儲備糧可以省內異地儲存。明確了區級儲備糧代儲企業的確定原則,選擇代儲企業應當通過公平公開的方式進行,并規定代儲企業退出后區級儲備糧的處理。進一步細化明確了區級儲備糧原糧以及成品糧專倉儲存的具體要求。進一步嚴格規范區級儲備糧質量管控、食品安全管理的責任和要求,區級儲備糧銷售出庫作為食品或者用作食品生產的,區糧食和物資儲備有限公司、代儲企業應當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職責?!掇k法》對區級儲備糧應急動用的監測和預案、動用方案提出、動用實施均作出明確要求,并規定區級儲備糧動用后需在12個月內完成等量補庫。
(四)進一步完善區級儲備糧的財務與統計制度?!掇k法》進一步嚴格區級儲備糧管理費用補貼、檢驗費用以及貸款利息補貼等費用管理,明確了費用動態調整機制要求。進一步細化管理費用補貼和貸款利息的撥付程序,明確審核材料、撥付相關費用的時限。同時,進一步嚴格區級儲備糧資金管理,規定貸款資金封閉運行管理,并補充規定了區級儲備糧被動用后入庫成本的重新核定的要求。
(五)進一步明確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掇k法》明確區發展改革部門(糧食和儲備部門)和區財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承儲主體進行監督檢查,并要求區糧食和物資儲備有限公司加強檢查并按規定及時處理問題。同時明確提供貸款的機構對其發放的區級儲備糧貸款實施信貸監管。對行政機關、市農發行、區糧食和物資儲備有限公司以及代儲企業違反本辦法規定行為的法律責任也進行了明確規定。
附件:《清遠市清城區區級儲備糧管理辦法》一圖解讀